玉林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玉林市社会组织信息共享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玉林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8日
玉林市社会组织信息共享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有效配合,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管理,提高社会组织信息共建共享,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玉林市社会组织相关信息的共享和通报。
第三条 信息共享采用书面、电话、抄送、媒体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保部门间信息畅通。
第四条 共享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一)社会组织涉嫌违法违规情况;
(二)社会组织前置许可失效情况;
(三)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行政处罚等情况;
(四)非法社会组织线索;
(五)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情况;
(六)其他需要共享的信息。
第五条 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应对社会组织参加上一年度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第六条 社会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产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上传“信用中国”平台进行公示;
第七条 根据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情形,综合研判,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形成联合执法。
第八条 定期召开玉林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第九条 民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应不定期对涉企收费的社会组织进行抽查。
第十条 登记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消除信息壁垒,主动、无偿提供信息资源,实现信息数据共享。
第十一条 信息共享中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予以说明,信息共享中各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其保密规定,坚决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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