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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12-28 09:25     来源:玉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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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以法治政府建设打造责任民政。一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以述法促履职。二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党政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由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以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不断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制度,玉林民政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同时,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实施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市民政系统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7人,其中市局7人,均做到了持证上岗。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行政执法要求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文书样式》执行,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

(三)法律顾问配备和发挥作用情况。目前,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和市民政局所有直属单位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2021年,法律顾问在我局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讲课1次,法律知识宣传讲座1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如期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法律顾问共为民政系统提供咨询12次,审核合同23份,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有效防范决策风险。2021年我局无投诉举报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处罚案件3件,目前已办理完结。

(四)以法治培训促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和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二是每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扎实开展“学法用法”知识考试,组织全市民政系统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学法活动,参加考试。四是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通过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机关全体职工及所有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升民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二、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行政审批事项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局现有行政许可19项,行政确认7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调整后,我局共计34项政务服务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我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公开调整、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2.开展“一件事一次办”行动。对标“服务零距离、监管不扰民,更多依靠网络让群众‘不跑腿’”的总要求,以跑一次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为标准,继续梳理优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申报材料,能优则优,能减则减,同时,推行快递投送等服务,实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3.政务服务“微改革”措施。编制我局“微改革”措施清单两项,行政许可“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全区通办得以实现。我们通过异地收件、属地办理方式申请办理“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通过邮寄材料、系统传输的方式实现材料流转,属地发证、属地归档。

4.开展“跨省通办”业务。2021年7月起,我市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外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残疾人在当地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业务,以及办理我市户籍残疾人在外省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业务。现全市各县(市、区)都已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工作。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并购买了执法记录仪7台,为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了保障。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严格按照法制审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对重大民政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了民政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存在问题与分析

(一)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滞后。目前,我市民政部门尚未设立专门法制工作机构,受编制影响,法制工作现由办公室承担,法制工作人员配备力量薄弱,大部分县级民政部门没有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乡镇民政办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很多工作难以到位,在涉及某些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工作时,可能出现工作不到位、缺调查、缺依据、少程序等问题,影响了具体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执法体制不顺。民政部门的很多工作由于牵涉面广,如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执法、地名执法等等都牵涉到其他政府部门,在职责定位上与其他部门相互交叉,界限不明确,各部门缺乏沟通协作机制,且民政部门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手段,使得执法工作受到其他部门的牵制,需要依赖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完成,最终导致在实践中民政执法困难。

五、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建议

(一)要切实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地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对内容比较原则的法律法规,及时启动相关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细化流程,制定地方性标准,增强操作性,形成上下统一、前后衔接、各项业务之间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政策体系,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社会组织登记、低保特困对象认定、低收入家庭认定、村(居)选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一个步骤不能少,一个程序不能减,确保程序到位。三要优化执法环境。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和民政对象自觉遵守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理解和支持民政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设,配合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经济秩序、弥补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足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阻碍依法行政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民政执法的外部环境。

(二)要切实强化执法能力。一要加强执法保障。通过合理配备手段,进一步充实民政执法力量;为民政执法机构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提供充足的执法经费。二要理顺执法体制。探索成立综合性民政执法机构,组建专门的民政执法队伍。一方面,整合民政执法力量,解决民政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另一方面将执法监管工作与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相分离,提高执法工作的专业性、统一性和规范性。三要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民政执法工作公示制,全面推行民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民政执法考核考评制度,落实政策过错责任追究责任制等一系列内部监督制度。四要推进良性互动,协作助力依法行政。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信访等有关部门的经常性工作联系,通过召开执法疑难问题研讨会、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通报涉诉信访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对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行政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行政执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建议。



玉林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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