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从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是: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60元。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全市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56016人,发放城乡低保金68147.3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5127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4747.65万元,月平均补助水平为408.8元;农村低保30474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3399.7万元,月平均补助水平为248.75元。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对象330人,累计发放生活、护理补贴资金17361万元。临时救助工作方面,我市累计救助总人数3024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428.8万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