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是: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6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57562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1.41亿元。其中城市低保5198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5708.1万元,月平均补助水平为408.6元;农村低保30558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88400.7万元,月平均补助水平为248.2元。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对象33496人,累计发放生活、护理补贴资金30201万元。临时救助工作方面,全市累计救助总人数7071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885.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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