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是: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60元。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全市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54992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94704.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5229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1444.4万元,月平均补助水平为408.6元;农村低保3027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73260.4万元,月平均补助水平为248.2元。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对象33848人,累计发放生活、护理补贴资金25365.1万元。临时救助工作方面,全市累计救助总人数5819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694.39万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