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是: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60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全市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53156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8.5亿元。其中城市低保5217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9307.4万元,月平均补助水平为408.5元;农村低保30097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5739.75万元,月平均补助水平为248.1元。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对象33823人,累计发放生活、护理补贴资金22673.8万元。临时救助工作方面,全市累计救助总人数5447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643.74万元。9月份发放(重残、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一次困难补助资金693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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