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是: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60元。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全市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46674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7.5亿元。其中城市低保5173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7173.79万元,月平均补助水平为408.5元;农村低保29494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8262.53万元,月平均补助水平为248.1元。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对象33695人,累计发放生活、护理补贴资金20187.5万元。临时救助工作方面,全市累计救助总人数4994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569.97万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