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民政工作市县两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的通知》(桂民办函[2023]182号)的要求,现将调整后保留的60项《玉林市民政局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文件的调整及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玉林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