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
(二)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
(四)依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务公开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方案,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城区地名、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上报工作。
(六)指导开展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指导开展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开展残疾人福利工作。指导全市救助管理站、安置场工作。
(九)指导开展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办涉华侨、港、澳、台的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一)促进慈善事业工作,指导规范慈善捐助工作。指导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相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玉林市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玉林市民政局机关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民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社会救助科、基层自治组织和行政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和慈善福利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核定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
(二)玉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情况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玉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同意将玉林军用供应站、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烈士陵园管理处整建制划出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同意将在市社区服务中心挂牌的市备灾中心划出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调整后玉林市民政局共保留事业单位8个(详见表格)。
玉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明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机构 规格 | 单位 类别 | 经费 形式 | 是否参公管理 | 领导职数 | ||||||
事业编制 | 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 | |||||||||||
正职 | 副职 | 全额 拨款 | 差额拨款 | 定额拨款 | 自收自支 | |||||||
1 | 玉林市救助站(玉林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正科级 | 公益 一类 | 全额拨款 | 是 | 1 | 2 | 26 | ||||
2 | 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 (玉林市殡葬监察支队) | 正科级 | 公益 一类 | 全额拨款 | 否 | 1 | 2 | 8 | ||||
3 | 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 正科级 | 公益 二类 | 全额拨款 | 否 | 1 | 2 | 22 | ||||
4 | 玉林市儿童福利院 (玉林市儿童福利院附属幼儿园、玉林市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 正科级 | 公益 一类 | 全额拨款 | 否 | 1 | 3 | 40 | ||||
5 |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 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正科级 | 公益 一类 | 全额拨款 | 否 | 1 | 1 | 7 | ||||
6 | 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 (玉林市老年人活动中心) | 正科级 | 公益 二类 | 全额拨款 | 否 | 1 | 1 | 5 | ||||
7 | 玉林市殡仪馆 | 正科级 | 公益 二类 | 自收自支 | 否 | 1 | 2 | 45 | ||||
8 | 玉林市三山园艺场 | 正科级 | 生产 经营类 | 定额拨款 | 否 | 1 | 2 | 26 |
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465.1万元,同比减少1234.59万元,下降16.03%,减少原因:根据机构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市民政局部分职能划入到其他部门,编制和经费也随之划转。市民政局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老龄工作职责划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救灾职责和市减灾委员会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职责划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
财政预算拨款支出6465.1万元,同比减少1234.59万元,下降16.0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081.68万元,与去年同期的7279.69万元,减少2198.01万元,下降30.19%。减少原因:根据机构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市民政局部分职能划入到其他部门,编制和经费也随之划转。市民政局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老龄工作职责划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救灾职责和市减灾委员会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职责划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780.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07 %,与去年同期的6443.99万元,减少1663.58万元,下降25.82%。
(二)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8.1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2%,与去同期的477.08万元,减少338.95 万元,下降 69.45 %。
(三)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3.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3.21%,与去同期的223.62万元,减少60.48 万元,下降27.05 %。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384.5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28%,比去年同期的7120.49万元,减少2735.94万元,下降38.4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975.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5.05% 比去年同期的3261.2万元,减少1285.86万元,下降39.4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38.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2.81%,比去年同期的1946.6万元,减少508.29万元,下降26.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7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14%,比去年同期的1912.68万元,减少941.78万元,下降49.24%。
具体项目如下:
1.行政运行196.38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民政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26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民间组织管理费67.5万元,主要用于民间组织年检、对全市基金会和行业协会开展评估、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开展全市执法监察,查处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涉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开展民间组织进社区工作和促进开展社会组织党委建设工作等费用。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费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等工作开支。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2.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的专项业务开支。
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31.25万元,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7.社会福利支出2262.53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玉林市儿童福利院、玉林市殡仪馆、玉林市殡葬管理处、玉林市三山园艺场、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残疾人事业支出483.8万元,主要用于我市玉州区、福绵区、玉东区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9.临时救助支出453.65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玉林市救助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138.13万元,主要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革命老区建设等工作的开支。
11.住房保障支出163.14万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8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9.5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2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6.25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5.82 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39.3万元,减少13.48万元,同比下降3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此项经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9.57万元,同比减少 8.23万元,下降46.24%,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民政职能及部分单位已划出,工作业务量适当减少;二是压缩经费。
3.公务用车费2020年预算16.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16.25 万元,同比减少5.25 万元,下降24.42%,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民政局公务用车编制数 辆,实有车辆总数16辆,2020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16.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8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 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83.42万元,同比增加963.42万元,增长229.39%,增长的主要原因:市本级财政将收回历年结余的福利彩票公益金1363.4万元,重新安排到原来的民政项目建设中,同时列入了2020年政府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13684.79万元,与去年同期的20527.97万元,减少6843.18元,下降33.34%,减少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职能及单位减少。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13684.79万元,同比减少6843.18万元,降低 33.34%,减少原因:一是民政项目建设(玉林市颐养中心一期、玉林市光荣院、玉林市第二福利院、玉林市殡仪馆搬迁项目)已基本完工,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职能及单位减少。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1368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1.6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920.79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1383.42万元、其他收入3316.2万元、已列支结转指标资金1813.4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015万元),同比减少6843.18万元,降低 33.34%。下降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职能及直属单位减少。二是压缩经费。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13684.79 万元,同比减少6843.18万元,降低 33.34%。其中:
基本支出7889.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99%,与去年同期限的15804.06万元,减少7914.90万元,下降50.0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1.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5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8.86万元。减少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职能及直属单位减少。二是压缩经费。
项目支出5795.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01%,与去年同期的4723.9万元,增加1071.73万元,增长22.69 %;其中:资本性支出5495.63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财政把历年结余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回后,重新安排到原来的项目上,同时列入2020年的预算。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一) 机关服务支出预算(两新组织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人员选聘经费)5.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4%。
(二)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9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4%。
(三)社会组织管理经费预算8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2%。
(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预算65.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48%。
(五)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21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5%。
(六)社会福利支出预算8267.25万元(其中:第一社会福利院422.96万元、市殡葬管理处95.61万元、市三山园艺场243.8万元、市殡仪馆6427.58万元、市儿童福利院107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41%。
(七)残疾人事业(玉州区、玉东区、福绵区残疾人“两项补贴”)48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4%。
(八)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救助机构管理运转支出)49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2%。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80.94万元(其中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44.43万元、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36.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9%。
(十)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预算378.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7%。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0.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7%。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3.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56%,与去年同期的391.05万元,减少177.26万元,下降45.33%。
(十三)城市建设支出3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9%。
(十四)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740.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02%。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一个行政机关和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8.34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826.98万元,下降60.13%,减少原因:一是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有部分职能及直属单位减少;二是压缩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424.43万元,与去年同期的4345.5万元相比,增加78.93 万元,增长1.82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78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3.04%;分散采购预算 1635.4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36.96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 479.59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215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40.6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48.4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2256.0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58.6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609.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 辆、其他用车 12 辆;市殡仪馆11辆,属于遗体运输及该馆日常工作专用车;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辆属于该院日常工作用车;市儿童福利院1辆属于该院日常工作用车;市救助站2辆属于该站乞讨流浪人员管理和日常生活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6.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3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包含了玉林市民政局、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玉林市儿童福利院、玉林市救助站、玉林市殡仪馆、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玉林市三山园艺场、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以及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的绩效目标支出。
项目绩效目标为:包含了颐养园建设项目339.78万元、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47.45万元、精神障碍康复项目90万元,儿童养育费165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费484万元、儿童福利院聘用人员工资281.15万元、儿童福利院操场、活动场建设改造项目90.56万元、孤儿大病医疗救助120万元、儿童福利院寄养家庭劳务费156.6万元、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建设项目252.38万元。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7.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29.61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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