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新时代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2、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负责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5、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市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区划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市内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和调处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法规政策,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全市婚姻风俗改革和婚姻服务工作。
7、负责殡葬管理和殡葬执法工作,推进服务规范和殡葬改革。
8、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负责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负责拟定和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做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工作。
12、负责制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发展。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民政局共有机关及直属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民政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救助站。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玉林市儿童福利院、玉林市救助安置中心、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玉林市殡仪馆。
玉林市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社会救助科、基层自治组织和行政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和慈善福利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2、玉林市直民政部门人员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2021年市直民政系统人员构成情况统计表 | ||||||
单位 |
编制数 |
在编人数 |
编外人数(聘用人数) |
离休人数 |
退休人数 |
遗属补助人数 |
1、玉林市民政局 |
17 |
14 |
7 |
1 |
25 |
2 |
2、玉林市救助站 |
26 |
19 |
19 |
1 |
12 |
1 |
3、玉林市社会福利院 |
22 |
16 |
74 |
4 |
||
4、玉林市儿童福利院 |
40 |
37 |
78 |
1 |
||
5、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 |
8 |
5 |
1 |
|||
5、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 |
5 |
3 |
2 |
|||
6、玉林市救助安置中心 |
23 |
21 |
3 |
37 |
6 | |
7、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7 |
3 |
||||
8、玉林市殡仪馆 |
45 |
38 |
66 |
25 |
3 | |
合计 |
148 |
118 |
249 |
2 |
105 |
12 |
第二部分:玉林市民政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8968.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256.9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216.78万元,下降23.8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47.8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8.69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增拨我市桂南益寿园养老服务工程的基建项目10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5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21.08万元,下降88.05%,主要原因是:一是玉林市直民政福利项目建设大部分已基本完成;二是部分福利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4.事业收入28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05.61万元,增长276.39 %,主要原因是:此项收入主要是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的对外养老和特困供养服务收费。2021年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部分县(市、区)把特困人员送到玉林市社会福利供养,收养人数增加。
5.经营收入4109.58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03.66万元,增长10.89 %,本项收入是玉林市殡仪馆的殡葬收费,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火化尸体量增加。
6.其他收入12.9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26.29 万元,下降99.36 %,此项收入属玉林市殡仪馆的利息收入。减少原因:2021年比去年少了一项玉林市殡仪馆的“贴息贷款”。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88.73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75.56 万元,下降789.79 %,主要原因:玉林市殡仪馆经营结余减少。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8968.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698.52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886.63万元,下降19.7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86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55万元,下降31.1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教育支出64.86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智能引导式教育系统采购和儿童教具及教育器材购置以及教师培训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11万元,增长12.31%,主要原因是:儿童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70.79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民政局为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保障民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各项的人员经费和事业支出经费。较2020年度决算减少2821.42万元,下降22.5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中央增拨我市桂南益寿园养老服务工程的基建项目资金1032万元;二是2020年玉林市殡仪馆支付新馆搬迁建设的工程款。
4、卫生健康支出160.1万元,主要是用于市直民政系统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75 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82.06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民政局“十四五”规划编制费19.92万元、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工程欠款62.1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4.51万元,下降71.36%,主要原因:2021年玉林市殡仪馆少了一项贷款贴息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83.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0.83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计提基数增加。
7、其他支出1518.69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主要是用于民政福利项目建设和维修支出。如“玉林市颐养园室外配套工程”、“玉林市老年人活动中心配电工程”、“玉林市颐养园养老服务设施、设备购置”、“玉林市殡仪馆殡葬改革花坛设置”和“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活动场所”维修改造、等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5.66万元,增长9.02 %。主要原因是:2021年为了扩大养老服务业务,玉林市社会福利院购置了一批养老服务设施、设备。
8、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9、年末结转和结余-2730.3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654.8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收回各单位历年未使用的资金;二是玉林市殡仪馆经营结余负数比去年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1.9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9.08万元,下降5.33%。其中:基本支出3939.36万元,项目支出1732.58万元。
玉林市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98.58万元,支出决算为567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初预算为18.86万元,支出决算为1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两新组织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86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决算,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两新组织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以及两新组织开展专业服务费用。
(二)教育支出(类)初预算为2.86万元,支出决算为6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78%.差异62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以及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差异原因:主要是2021年玉林市儿童福利院追加中央“困难群众的补助资金”用于“儿童福利”支出。
1、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54.89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儿童教具及教育器材购置以及教师培训费以及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其他普通教育支出9.38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智能引导式教育系统采购和儿童教具及教育器材购置。
3、其他教育支出0.6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智能引导式教育系统采购和儿童教具及教育器材购置。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初预算为5185.67万元,支出决算为525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差异65.99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民政系统为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保障民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各项的人员经费和事业支出经费;差异原因:主要是玉林市民政局追加自治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和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和玉林救助站追加“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低收入家庭经济核查和儿童生活补助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经费支出”。其中:
1、行政运行24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差异0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民政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7万元,项目支出3.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差异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局二层机构“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状况核对中心”和“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网络使用和设备购置和维(修)护费;二是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日常维(修)护经费支出。
3、社会组织管理支出60.35万元,年初预算为65万元,差异4.65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92.85%。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代表离任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以及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费用;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开展全市执法检查,查处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涉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开展民间组织进社区工作和促进开展社会组织党委建设工作等费用。差异原因:主要是有部分服务项目跨年度完成。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2.97万元,年初预算为30万元,差异7.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6.57%。全部用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等工作开支。差异原因:主要是有部分购买服务项目跨年度完成。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81.28万元,年初预算为189.8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95.51%。差异8.5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的专项业务开支。差异原因:由于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跨年度才能完成。
6、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9.78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市救助站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7、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33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特殊慰问和生活补助费。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7.45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7.59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儿童福利支出1389.01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10.47%。差异131.61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日常基本生活物品的采购、孤残儿童医疗费、住院费、寄养家庭劳务费;员工工资的发放等费用。差异原因:是追加中央儿童福利的“困难群众补助资金”。
11、殡葬支出177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73万元,项目支出1173.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殡仪馆和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玉林市殡仪馆火化炉维修、仓库改造工程、新馆搬迁项目--偿还本金和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支出的无名死尸火化费。
12、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62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48万元,项目支出274.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安置中心和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机构网络建设及维护费、伤残人员抚恤费、“三无”养护费支出和单位运转经费以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费用等。
13、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7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费支出。
1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28.58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一用于玉林市救助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以及保障救助工作开展而发生的各项人员经费支出等。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初预算为15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是用于市直民政各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30.22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和玉林市救助站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事业单位医疗59.37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缴医疗保险缴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62.45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失业保险缴费等费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初预算为187.76万元,支出决算为18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5 %;差异4.6万元,原因:人员减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本部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其中:
1、住房公积金支出183.16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97.5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9.3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2177.7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94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资本性支出5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600.7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8.85万元,下降4.69%。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1600.75万元。
玉林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78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82.06万元,差异82.06万元,原因:民政“十四五”规划发展需要及时用于清理欠款,因此,调整和追加了预算指标。主要用于玉林市民政局“十四五”规划编制费19.92万元,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原建设儿童福利楼工程欠款62.14万元。其中:
1、土地开发支出19.92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民政局“十四五”规划编制费。
2、城市建设支出62.14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支付原建儿童福利楼建设工程欠款62.14万元。
(三)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178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5 %。预决算差异264.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部分项目工程进展缓慢;二是部分项目由于跨年度、按时间、按进度拨款;三是部分项目工程已完工但尚留有“质保金”未付。“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如玉林市颐养中心、光荣院,第二福利院;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玉林市颐养园养老服务设备购置、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妇女社会服务;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家暴中心消防安装设备更新购置等。其中: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18.69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15%。预决算差异264.78万元,本项目主要用于玉林市颐养中心、玉林市第二福利院建设;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玉林市颐养园养老服务设备购置、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妇女社会服务;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家暴中心消防安装设备更新购置等,差异原因:一是由于部分项目工程进展缓慢;二是部分项目由于跨年度、按时间、按进度拨款;三是部分项目工程已完工但尚留有“质保金”未付。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玉林市民政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2021年玉林市民政局、玉林市救助站、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玉林市儿童福利院、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玉林市社会福利院、玉林市救助安置中心、玉林市殡仪馆都没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6%,比上年减少2.77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影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2%,比上年减少3.67万元,原因是疫情影响。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玉林市民政局和8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95万元,平均每辆1.4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3 %, 比上年增加0.89万元,原因:其他地市来玉参观学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1次,人次44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4 94.71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4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预算支出;比2020年支出减少7.17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1.8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7.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01.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42.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36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43.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9.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9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5.7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4.5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9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8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其他用车 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玉林市救助管理站2辆,玉林市儿童福利院1辆,玉林市殡仪馆13辆,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3(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 12 个,共涉及资金3297.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2.97 %。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组织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三无人员养护费”、“单位运转经费”、“儿童福利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项目”、“市殡仪馆新馆建设搬迁项目”、“孤儿大病医疗救助经费”、“寄养家庭劳务费”、“儿童福利院聘用人员工资”、“儿童福利院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救助站聘用救助人员工资”、“救助站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2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民政部门12个项目已全部达到了预定的目标任务。
组织对9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56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2.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通过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可了解各单位的政策落实;对不同部门的职能、效率、效益情况进行全面比较;通过绩效评价评估效果可以确定下一阶段的指标并依此进行合理分配资源,同时让广大群众了解、监督、参与政府的工作;通过绩效评价有助于政府在公众中建立和巩固对政府的信任,从而起到吸引更多政府资源的效果。同时在当前我市经济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以效益的提升来缓解收支矛盾,显得愈加迫切和需要。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玉林市民政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玉林市民政局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玉林市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玉林市社会福利院三无人员养护费”,“玉林市福利院单位运转经费”,“玉林市儿童福利院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项目”,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孤儿医疗救助经费”,“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寄养家庭劳务费”,“玉林市儿童福利院聘用人员工资”,“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玉林市救助站聘用救助服务人员经费”,“玉林市救助站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玉林市殡仪馆搬迁项目--偿还本金、财政贴息”等12个项目自评分分别为93.5分、94分、90分、90分、73.5分、95分、89分、85分、89分、94分、87分、88分。通过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是个别单位对项目支出前松后紧,特别是对政府采购的项目上半年支出较慢,下半年待财政推进预算进度时才急急忙忙对项目进行招投标,由于有些项目工期时间长,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结算不及时实际执行数低于预算金额,导致项目资金发挥不到应有的效益。二是部分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大。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通过追加方式解决,以及上级下达的资金年初未编入预算。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在预算工作下达后,对预算指标层层分解,准确分析预算编制内容,将其运用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岗位,使每个执行人了解自己的职责。二是逐步推行把绩效的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和各部门各岗位绩效奖挂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三是加强对项目资金评审、监督及绩效考核;逐步建立对项目资金的评审、监督及考核机制,强化绩效跟踪,细化绩效评价,严格绩效问责,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督,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和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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