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民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民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
(二)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
(四)依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务公开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方案,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城区地名、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上报工作。
(六)指导开展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指导开展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开展残疾人福利工作。指导全市救助管理站、安置场工作。
(九)指导开展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办涉华侨、港、澳、台的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一)促进慈善事业工作,指导规范慈善捐助工作。指导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相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玉林市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民政局共有机关及直属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民政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救助站。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玉林市社会福利院、玉林市儿童福利院、玉林市救助安置中心、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玉林市殡仪馆。
玉林市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社工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社会救助科、基层自治组织和行政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玉林市直民政部门人员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2022年市直民政系统人员构成情况统计表 | ||||||
单位 |
编制数 |
在编人数 |
编外人数(聘用人数) |
离休人数 |
退休人数 |
遗属补助人数 |
玉林市民政局 |
17 |
15 |
6 |
1 |
26 |
1 |
玉林市救助站 |
26 |
16 |
18 |
0 |
14 |
1 |
玉林市社会福利院 |
28 |
22 |
60 |
0 |
4 |
0 |
玉林市儿童福利院 |
50 |
46 |
100 |
0 |
2 |
0 |
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 |
8 |
4 |
0 |
0 |
1 |
0 |
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 |
15 |
11 |
1 |
0 |
2 |
0 |
玉林市救助安置中心 |
23 |
17 |
3 |
0 |
36 |
6 |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7 |
5 |
0 |
0 |
0 |
0 |
玉林市殡仪馆 |
45 |
39 |
67 |
0 |
24 |
5 |
合计 |
219 |
175 |
255 |
1 |
109 |
13 |
第二部分:玉林市民政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总收入8595.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48.93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91.98万元,增长10.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74.3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26.34万元,增长12.8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玉林市市场服务中心人员分流到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4.0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87.52万元,增长236.08%,主要原因是:一是玉林市颐养园新增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工程;二是玉林市殡仪馆新馆搬迁项目-财政融资贴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158.9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1.07万元,下降43.24%,此项收入主要是玉林市社会福利院的对外养老服务收费。2022年收入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该院把各县(市、区)特困供养的补助资金列入了“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4110.79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了0.029%,本项收入是玉林市殡仪馆的经营性收费。
6.其他收入10.8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2万元,下降16.35%,此项收入属玉林市殡仪馆的利息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2753.7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65.03万元,增长了176.3%,主要原因:玉林市殡仪馆经营结余负数比去年增加。
(二)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总支出8595.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469.57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28.95万元,下降1.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9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也增加。
2.教育支出62.55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智能引导式教育系统采购和儿童教具及教育器材购置以及教师培训费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31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7.74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民政局为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保障民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各项的人员经费和事业支出经费。较2021年度决算增加626.95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一是人数增加,2022年4月玉林市市场服务中心部分人员分流到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工资晋档晋级;三是“五险二金”计算的基数增加,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缴费也随着增大。
4.卫生健康支出193.59万元,主要是用于市直民政系统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3.49万元,增长20.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计提五险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296.59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民政局“十四五”规划编制费4.98万元、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增容400KA配电工程及安装23.24万元;玉林市殡仪馆贷款贴息支出22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14.53万元,增长261.43%,主要原因:2022年玉林市殡仪馆多了一项贷款贴息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03.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22万元,增长11.04%,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工资计提基数增大,住房保障支出也随着增加。
7.其他支出397.44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如“玉林市颐养园室外配套工程”、“玉林市老年人活动中心配电工程”、“玉林市颐养园养适老化改造项目、设备购置”、“玉林市殡仪馆殡葬改革花坛设置”和“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活动场所”维修改造、等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21.25万元,下降73.83 %。主要原因是:一是民政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二是由于疫情影响从而导致财政资金困难。
8.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9.年末结转和结余-2874.4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4.1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收回各单位历年未使用的资金;二是玉林市殡仪馆经营结余负数比去年增加。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4.3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02.39万元,增长12.38%。其中:基本支出4128.32万元,项目支出2246.01万元。
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39.91万元,支出决算为637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29万元,支出决算为1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两新组织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29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决算,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两新组织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以及两新组织开展专业务费用。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6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89%,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以及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差异原因:主要是2022年玉林市儿童福利院追加中央“困难群众的补助资金”用于“儿童福利”支出。其中:
1.普通教育支出61.67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儿童教具及教育器材购置以及教师培训费以及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特殊教育支出0.87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智能引导式教育系统采购和儿童教具及教育器材购置。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79.84万元,支出决算为589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1%,差异818.51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民政系统为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保障民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各项的人员经费和事业支出经费;差异原因:主要是2022年玉林市民政局向自治区追加了“社会救助以奖代补资金”和“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儿童生活补助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的经费支出。其中:
1.行政运行301.62万元,年初预算为28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5.11%万元,差异14.65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民政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4万元,项目支出1.7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差异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局二层机构“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状况核对中心”和“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网络使用和设备购置和维(修)护费;二是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日常维(修)护经费支出。
3.社会组织管理支出24.12万元,年初预算为65万元,差异40.88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37.11%。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代表离任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注消清算报告审计以及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费用;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开展全市执法监察,查处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涉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开展民间组织进社区工作和促进开展社会组织党委建设工作等费用。差异原因:一是有部分服务项目跨年度完成;二是财政困难。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17.34万元,年初预算为30万元,差异12.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7.8%。全部用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等工作开支。差异原因:一是有部分购买服务项目跨年度完成;二是财政困难。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38.43万元,年初预算为65.9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210.01%。差异72.53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的专项业务开支。差异原因:主要是2022年向自治区追加“社会救助以奖代补资金”的资金指标。
6.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1.05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市救助站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7.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36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特殊慰问和生活补助费。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37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7.15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儿童福利支出2364.69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1606.22万元,项目支出758.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60.68%。差异893.0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日常基本生活物品的采购、孤残儿童医疗费、住院费、寄养家庭劳务等费用。差异原因:一是追加中央儿童福利的“困难群众补助资金”;二是儿童人数增加。
11.殡葬支出143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37万元,项目支出934.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殡仪馆和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玉林市殡仪馆火化炉维修、仓库改造工程、新馆搬迁项目--偿还本金和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支出的无名死尸火化费。
12.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66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66万元,项目支出297.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安置中心和玉林市社会福利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机构网络建设及维护费、伤残人员抚恤费、“三无”养护费支出和单位运转经费以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费用等。
1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454.89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一用于玉林市救助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以及保障救助工作开展而发生的各项人员经费支出等。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0.23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8%。差异31.54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是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向自治区追加了“艾滋病防治经费”,本项目主要用于市直民政各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和“艾滋病防治经费”支出。其中:
1.重大卫生公共服务支出19.9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系统“艾滋病防治经费”。
2.行政单位医疗28.02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和玉林市救助站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事业单位医疗73.27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缴医疗保险缴费。
4.公务员医疗补助69.11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6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失业保险缴费等费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初预算为191.25万元,支出决算为20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2%;差异11.13万元,原因: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本部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其中:
1.住房公积金支出202.38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5.8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8.32万元,同比增加188.96万元,增长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236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22%。差异949.49万元,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工资晋档晋级。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01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01%。差异834.53万元,原因:玉林市儿童福利院错将孤儿大病医疗救助经费和寄养家庭劳务费的项目资金支出放到了基本支出的决算中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90.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34%,差异600.68万元。原因:一是玉林市儿童福利院的儿童养育费和玉林市救助站的乞讨人员的救助经费是中央追加的预算经费;二是玉林市救助站2022年发放了死亡抚恤金。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94.0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06.72万元,下降56.64%。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1600.75万元。
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90.37万元,支出决算为69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5%。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694.03 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6%。差异3.41万元。
1.土地开发支出4.98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民政局“十四五”规划编制费。
2.城市建设支出291.61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增容400KA配电工程及安装23.24万元;玉林市殡仪馆贴息支出223万元。
(二)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590.37万元,支出决算为39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2 %。预决算差异192.9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部分项目工程进展缓慢;二是部分项目由于跨年度、按时间、按进度拨款;三是部分项目工程已完工但尚留有“质保金”未付;四是财政资金困难。“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如玉林市颐养中心、光荣院,第二福利院;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玉林市颐养园养老服务设备购置、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妇女社会服务;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家暴中心消防安装设备更新购置等。其中: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97.44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7.32%。预决算差异192.93万元,本项目主要用于玉林市颐养中心、玉林市第二福利院建设;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玉林市颐养园养老服务设备购置、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妇女社会服务;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家暴中心消防安装设备更新购置等,差异原因:一是由于部分项目工程进展缓慢;二是部分项目由于跨年度、按时间、按进度拨款;三是部分项目工程已完工但尚留有“质保金”未付;四是财政资金困难。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6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4%,比上年增加49.07 万元,主要原因:玉林市救助站购买2辆救助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2 %,比上年增加49.6万元。原因:玉林市救助站购买2辆救助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比上年减少0.03万元,原因是疫情影响。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玉林市民政局和 8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6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92万元,平均每辆1.4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 %, 比上年减少0.49万元,原因:压缩经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4次,人次52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36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02 万元,增长25.14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1.82 万元,增长93.47 %。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在编人员增加57人(由于2022年4月玉林市市场服务中心分流部分人员到玉林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二是玉林市救助站新购置公务救助专用车 2 辆。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4.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49.6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9.9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82.3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8.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54.2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60.02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61.1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66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46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84.08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5.3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7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玉林市救助管理站2辆,玉林市儿童福利院 1 辆,玉林市殡仪馆14辆,玉林市社会福利院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3(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 39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425.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3704.58万元的92.47 %。组织对2022年度 2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49.5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349.5万元的 100 %。组织对2022年度 0 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组织对9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54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25.37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通过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可了解各单位的政策落实;对不同部门的职能、效率、效益情况进行全面比较;通过绩效评价评估效果可以确定下一阶段的指标并依此进行合理分配资源,同时让广大群众了解、监督、参与政府的工作;通过绩效评价有助于政府在公众中建立和巩固对政府的信任,从而起到吸引更多政府资源的效果。同时在当前我市经济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以效益的提升来缓解收支矛盾,显得愈加迫切和需要。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2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3.85 %;14 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5.89 %;4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26 %;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0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是个别单位对项目支出前松后紧,特别是对政府采购的项目上半年支出较慢,下半年待财政推促预算进度时才急急忙忙对项目进行招投标,由于有些项目工期时间长,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结算不及时实际执行数低于预算金额,导致项目资金发挥不到应有的效益。二是部分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大。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通过追加方式解决,以及上级下达的资金年初未编入预算。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在预算工作下达后,对预算指标层层分解,准确分析预算编制内容,将其运用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岗位,使每个执行人了解自己的职责。二是逐步推行把绩效的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和各部门各岗位绩效奖挂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三是加强对项目资金评审、监督及绩效考核;逐步建立对项目资金的评审、监督及考核机制,强化绩效跟踪,细化绩效评价,严格绩效问责,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督,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和使用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孤儿大病医疗救助经费”项目进行自评,得分为100 分,1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20 万元,执行数为 12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救助残疾儿童人数178人;完成年度指标100.56%。二是患病儿童入院救治率达100%。三是2022年12月底前按时完成任务。四是资金使用权100%。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5%。为在院的孤残儿童提供了必要的医疗,使生病孤残儿童能及时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做到病有所医。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2022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自治区民政厅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儿童福利、法治建设、福利彩票、规划财务、殡葬服务、社会组织共6项工作获得全区相关工作会议典型发言。全市民政机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信访工作4项核心数据全部排名全市前二;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被列为2022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殡仪机构传染病防控规范》作为广西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容县容州镇、兴业县卖酒镇党州村分别获评为第一批广西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获得中央、自治区各级媒体关注报道;市民政局荣获首批全区社会救助先进集体、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广西选拔赛组织奖二等奖等荣誉称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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