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直民政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玉林市直民政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2年玉林市直民政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玉林市直民政部门概况
2022年玉林市直民政部门聚焦于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最基本的社会服务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能。
1、最底线的民生保障,主要是保障低收入的贫困群众、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弃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衣食冷暖。对留守和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家庭暴力受害者等群体给予必要的关爱和监护,发展慈善事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保障的工作。
2、最基础的社会治理,主要包括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加强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3、最基本的社会服务,主要包括社会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殡葬服务等方面工作,都是社会最基本的公共服务。
4、专项行政管理,主要涉及到国家行政管理区域和界线划分,地名命名更名与规范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新时代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2、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负责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5、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市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区划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市内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和调处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法规政策,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全市婚姻习俗改革和婚姻服务工作。
7、负责殡葬管理和殡葬执法工作,推进服务规范和殡葬改革。
8、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负责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负责拟定和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做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工作。
12、负责制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发展。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林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化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民政部门共有机关及直属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民政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救助站。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玉林市社会福利院、玉林市儿童福利院、玉林市救助安置中心、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玉林市殡仪馆。
玉林市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社会救助科、基层自治组织和行政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和慈善福利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玉林市直民政部门人员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2022年市直民政系统人员构成情况统计表 | ||||||
单位 |
编制数 |
在编人数 |
编外人数(聘用人数) |
离休人数 |
退休人数 |
遗属补助人数 |
1、玉林市民政局 |
17 |
14 |
7 |
1 |
25 |
2 |
2、玉林市救助站 |
26 |
19 |
19 |
1 |
12 |
1 |
3、玉林市社会福利院 |
22 |
16 |
74 |
4 |
||
4、玉林市儿童福利院 |
40 |
37 |
78 |
1 |
||
5、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 |
8 |
5 |
1 |
|||
5、玉林市社区服务中心 |
5 |
3 |
2 |
|||
6、玉林市救助安置中心 |
23 |
21 |
3 |
37 |
6 | |
7、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7 |
3 |
||||
8、玉林市殡仪馆 |
45 |
38 |
66 |
25 |
3 | |
合计 |
148 |
118 |
249 |
2 |
105 |
12 |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玉林市直民政9个单位的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2022年玉林市直民政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1)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玉林市直民政部门收支总表
七、玉林市直民政部门收入总表
八、玉林市直民政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玉林市直民政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7473.36万元,同比增加1888.19万元,增长33.81%。主要是政府基金和上年结转结余增加,原因:由于2021年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儿童福利院项目的前期工作刚开始,没有付款。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7473.3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25万元、其他支出49.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支出1732.04万元),同比增加1888.19万元,增长33.8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3.36万元,同比增加1888.19万元,增长33.8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196.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91%,同比增加950.03万元,增长18.11%。主要原因:2021年上级下拨的其他民政事业费和儿童福利经费结余、结转。
(二)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0.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5%,同比增加6.46万元,增长4.19 %。增长原因 :一是事业单位职工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因此,计算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费的基数增加,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预算也随着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1.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56%,同比增加6.34万元,增长3.43 %。增长原因:一是事业单位职工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因此,计取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增加,公积金支出的预算也随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7.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58 %,同比减少2610.12万元,下降60.7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12.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83.71%,同比减少687.42万元,下降32.74%。下降原因:主要是由于玉林市救助安置中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玉林市殡仪馆行政性收费收入及玉林市社会福利院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022年所支付的全部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放到项目中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5.03万元,1473.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10.97%,同比减少1288.22万元,下降87.44%。下降原因:主要是由于玉林市救助安置中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玉林市殡仪馆行政性收费收入及玉林市社会福利院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022年所支付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全部放到项目中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9.74万元,724.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2%,同比减少634.49万元,下降87.61%。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玉林市救助安置中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玉林市殡仪馆行政性收费收入及玉林市社会福利院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022年所支付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全部放到项目中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2年玉林市市直民政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玉林市直民政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6.3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10.8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三公”经费中有增减变动的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原因是:压缩及”严控“三公”经费,和玉林市救助站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89万元17.67万元,同比增加44.52万元,增长208.3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2.公务接待费5.04万元,同比减少1.85万元,下降26.85%,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及”严控“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60.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10.85万元,同比增加0.07 万元,增长0.65%,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市直民政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24辆,实有车辆总数19辆,2022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10.85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8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50万元,同比增加50万元。增加原因:玉林市救助站需购置2辆全新的公务用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玉林市市直民政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925.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数的12.38%,同比增加925.3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1年结余、结转575.87万元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列入了今年预算使用;二是2022年财政安排300万元作为玉林市殡仪馆融资贷款贴息;三是2021年自治区提前下达2022年度本级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49.5万元的福彩金列入了预算。
六、玉林市市直民政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玉林市市直民政部门收入预算12803.36万元,同比减少514.06万元,下降3.86%,主要是2022年压缩经费的原因。
2021年玉林市市直民政部门支出预算12803.36万元,同比减少 514.06 万元,下降3.86 %,主要是2022年压缩经费的原因。
七、玉林市市直民政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玉林市市直民政部门收入预算 12803.36万元,同比减少514.06 万元,下降3.8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91.82万元,同比减少193.35万元,下降3.46%,减少原因:压缩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349.5万元,同比增加349.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30万元(属于玉林市社会福利院的养老收入),同比增加100万元,增长76.92%,增长原因:是由于各县(市、区)将特困供养人员交玉林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因此,收入增加。经营收入4000万元(此项收入属于玉林市殡仪馆经营收入),同比增加150万元,增长3.9%,原因:业务量增加。已列支结转指标资金2832.04万元,减少920.22万元,下降24.52%,结余指标资金主要是2021年上级下达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中央投资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建设的预算内资金。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玉林市殡仪馆新馆搬迁项目及生命文化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款结转2000万元。
八、玉林市直民政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玉林市直民政部门支出预算 12803.36万元,同比减少514.06 万元,下降3.86 %。其中:基本支出1691.08万元,同比减少6028.05万元,下降78.09%;项目支出11112.28万元,同比增加5513.99万元,增长98.49%。按经济科目分具体支出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400.32万元,同比增加77.65万元,增长10.7%,增长原因:一是事业单位职工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二是由于工资提高,计提职工医疗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也相适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75.21万元,同比增加131.75万元,增长3.62%,增长原因:玉林市殡仪馆和玉林市社会福利院业务量扩大。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3.65万元,同比增加178.65万元,增长23.73%,增加原因:是玉林市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增加。
4、资本性支出4714.18万元,同比减少584.11万元,下降11.02%,减少原因:主要是民政福利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已进入完工结算,颐养园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38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3.51万元,增长4.95%,减少原因:一是由于2021年疫情影响,二是玉林市救助站业务量增大。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519.43万元4744.38 万元,同比减少224.95 万元,下降4.74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42.35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7.58 %;分散采购预算 4177.0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92.42%。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 612.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49.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18.3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00万元,单位资金2739.48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307.2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967.14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2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9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2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16 辆,一般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局机关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各项民政业务所需用车。
其他用车:玉林市殡仪馆主要用于遗体运输及该馆日常生活专用车;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玉林市儿童福利院主要是日常生活用车;玉林市救助站主要用于乞讨流浪人员的救助和日常生活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单位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玉林市民政局、玉林市救助站、玉林市社会福利院、玉林市救助安置中心、玉林市儿童福利院、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玉林市殡仪馆。
项目绩效目标为:玉林市民政局民政网络建设维护费8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费10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5万元;玉林市救助站聘用救助服务人员经费75万元、2022年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7万元、2022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万元、业务用车购置经费50万元;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养育费75万元、玉林市儿童福利院聘用人员工资405万元、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孤儿大病医疗救助120万元、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寄养家庭劳务费140万元、儿童福利机构学前教育设备经费8万元、2022年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7万元、2022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52万元;玉林市福利院“三无”人员养护费125万元、单位运转经费60万元、社会福利业务经费226.16万元;玉林市救助安置中心物业服务补贴10.94万元、政府采购设备项目11.66万元、“公墓”项目经费19万元、生活补贴9.12万元、编外人员支出12.5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46.33万世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5万元;玉林市殡仪馆新馆搬迁项目及生命文化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1125万元、火化炉维修421.41万元、偿还本金9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9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4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7.9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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