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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制订本级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负责特困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负责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五)负责上级委托办理的相关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六)负责建设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共享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于2012年9月经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是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2014年12月定为从事公益服务一类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民政局主管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共有编制7个。
第二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84.29万元,总支出84.2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83万元,减少4.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总支出较上年减少3.8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84.29万元,较上年减少3.83万元,减少4.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单位收入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29万元,同比减少3.83万元,减少4.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预算科目调整。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84.29万元,较上年减少3.83万元,减少4.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单位支出主要包括:
基本支出80.29万元,同比减少2.83万元,减少3.4%,减少原因:人员变动。
项目支出4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减少20%,减少原因: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0万元,较上年减少2 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万元,与上年持平。
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1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用于购买货物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我单位2025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7.63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0.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直项目2个,预算资金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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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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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维护费 |
2万元 |
年内对新申请的社会救助对象100%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线上核对,对在享的社会救助对象每半年一次进行线上核查,从而达到社会救助制度公平正义,达到社会救助“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