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1. 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2. 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儿童福利院主要职责是接收和安置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为孤残儿童提供科学养护;为孤残儿童提供必要的医疗、康复服务;为孤残儿童提供特殊教育服务;开展家庭寄养、助养活动,积极鼓励家庭收养,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开展托育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名称是玉林市儿童福利院(玉林市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玉林市儿童福利院附属幼儿园)成立于2013年6月1日,是玉林市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是党和政府为关心和救助孤弃儿童而成立的公益性福利机构。2018年1月,经玉林市委编办同意后增挂了“玉林市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玉林市儿童福利院附属幼儿园”两所学校名称牌。本单位为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本单位编制人数为50人,实有在编人数43人,单位设有院办公室、财务室、社工部、后勤部、特殊教育部、学前教育部、康复部、养育部、医疗保健部9个部门。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1756.4万元,同比减少153.9万元,下降8.06%。 2024年总支出1756.4万元,同比减少153.9万元,下降8.06%。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1756.4万元,同比减少153.9万元,下降8.0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1.4万元,同比减少92.74万元,下降5.7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5万元,本级资金210万元),同比增加2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取得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5万元,市本级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0万元,2023年度无此项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1756.4万元,同比减少153.9万元,下降8.06%。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661.8万元,同比减少371.34万元,下降35.94 %。主要原因是: 2023年将编外人员经费446.16列入基本支出,2024年度列入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094.6万元,同比增加217.44万元,增加24.79%。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编外人员经费463万元列入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1756.4万元,同比减少153.9万元,下降8.06%。2024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756.4万元,同比减少153.9万元,下降8.0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1.4万元,同比减少97.9万元,下降6.01%。其中:
(一) 教育支出2.45万元,同比减少5.16万元,下降67.81%。主要原因是:2023年取得2022年度结余资金5.16万元,2024年无结转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81万元,同比减少89.26万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退休及调出共3人,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49.21万元,同比减少1.69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退休及调出共3人,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四) 城乡社区支出210万元,同比增加21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寄养家庭劳务费、日常儿童福利工作运转经费、福利机构儿童养育费项目资金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023年度无此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50.92万元,同比减少1.79万元,下降3.40%。主要原因是:退休及调出共3人,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六)其他支出15万元,同比减少266万元,下降94.6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取得2022年度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28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1.8万元,同比减少371.34万元,下降35.94 %。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99.09万元,同比减少373.01万元,下降38.37%。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编外人员经费446.16列入基本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2024年度列入项目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8.57万元,同比减少0.49万元,下降0.83%。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14万元,同比增加2.17万元,增长110.1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退休人员1人,遗属1人。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 3.7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11.90%,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36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在2023年的基础上按10%的比例压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1.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1.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在2023年的基础上按10%的比例压减。
3.培训费2024年预算安排1.54万元,比上年减少0.26万元,下降14.44%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在2023年的基础上压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25万元,同比减少56万元,下降19.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取得2022年度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28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4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60.6万元,增长190.27%,,主要原因是:2024年日常儿童福利工作运转经费预算60万元,2023年无此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318.5万元,同比减少101.2万元,下降24.11%。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6.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主要用于孤残儿童就医及上下学接送;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25万元。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接收和安置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为孤残儿童提供科学养护;为孤残儿童提供必要的医疗、康复服务;为孤残儿童提供特殊教育服务;开展家庭寄养、助养活动,积极鼓励家庭收养,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开展托育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取寄养家庭劳务费项目进行说明,其他项目详见附表12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寄养家庭劳务费,预算资金14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开展家庭寄养、助养活动,积极鼓励家庭收养,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计划发展寄养家庭45户,寄养孤残儿童70人。设2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寄养孤残儿童人数=70人,数量指标2.寄养家庭户数=45户;设2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寄养家庭劳务费标准=1580元/月,质量指标2.孤残儿童进入寄养家庭比率≥22%;设1条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设2条成本指标成:成本指标1.资金使用率≥95%,成本指标2.寄养家庭劳务费=1400000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为孤残儿童开展家庭寄养、助养活动,积极鼓励家庭收养,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率≥22%;设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孤残儿童对寄养工作的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1. 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2. 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