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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30 09:45     来源: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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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制订本级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负责特困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负责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五)负责上级委托办理的相关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六)负责建设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共享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于20129月经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是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201412月定为从事公益服务一类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民政局主管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共有编制7个,2024年实有人数6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83.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1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4万元,增长3.9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1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4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83.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3.1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4万元,增长3.9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各项的人员经费和事业支出经费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以及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机房运维费用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8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21.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晋档晋级计提缴费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5.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20.12%。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1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4万元,增长3.92%。其中:基本支出82.03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12万元,支出决算为8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3.50万元,支出决算为7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03万元,年初预算为5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5%。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设备购置和移动网络运维费用。差异原因:人员增加。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0.02万元,年初预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6%。主要用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差异原因:项目进展缓慢。

3.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44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特殊慰问和生活补助费。2024年新增退休人员,年中追加预算。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6万元,年初预算为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7%。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差异原因:人员增减变动。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8万元,年初预算为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7%。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差异原因:人员增减变动。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6.17万元,支出决算为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8万元,年初预算为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差异原因:人员增减变动。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7万元,年初预算为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差异原因:人员增减变动。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5万元,年初预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44万元,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0%。

住房公积金支出5.97万元,年初预算为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差异原因:人员增减变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0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3%差异原因:人员增加,工资晋档晋级。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9%差异原因:财政压缩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4万元,无年初预算。差异原因:2024年新增退休人员,年中追加经费。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核对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维护费。差异原因:决算科目调整。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0.1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3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88.12万元,执行数83.1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二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民政的项目建设支出给本部门带来了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总体绩效情况良好。但经核查,玉林市民政部门在项目建设推进、预算编制、财务管理、绩效目标设置等方面也存在一定不足,影响了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1.1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1.1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1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上报、跟踪、反馈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民政资金“重分配轻监管”的观念未能真正转变,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实施等监管措施仍然存在改进的空间;二是预算编制准确性不足。部分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与实际使用需求不相符,不利于发挥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置和绩效评价体系,优化完善绩效评价标准,促进绩效评价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二是压实绩效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严格履行主体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规范有效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三是有效运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动态监控和反馈,做到全过程、全覆盖、全流程管理,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预算项目严格审核,及时反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并改进,不断提高填报质量。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核对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维护费”等2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二等,涉及资金1.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民政的项目建设支出给本部门带来了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总体绩效情况良好。但经核查,玉林市民政部门在项目建设推进、预算编制、财务管理、绩效目标设置等方面也存在一定不足,影响了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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