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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08 10:30     来源:玉林市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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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玉林市殡仪馆是一个自收自支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在全市范围内提供殡仪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的设置。共设置8个部门:办公室、财务部、服务部、业务部、生态安葬部、总务部、人教部、质管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6309.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09.0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1.55万元,增长8.6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9.84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36.97万元,增长36.71 %,主要原因是2023新馆搬迁项目-财政贴息项目科目调整,2022年该项目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列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08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6.92万元,下降34.49 %,主要原因是2023新馆搬迁项目-财政贴息项目科目调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5.经营收入4154.24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3.45万元,增长1.06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

6.其他收入8.8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18.03%,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8.上年结转和结余-287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0.64万元,增长4.38 %,主要原因是贷款本金逐步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6132.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32.3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4.23万元,增长3.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单位日常费用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殡葬用品等);添加补充业务专用设备,对火化车间设备大型修,支付工程款;新馆搬迁项目-偿还本金、财政融资贴息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5.37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日常费用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53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财政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

3.卫生健康支出18.2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41万元,增长133.63%,主要原因是财政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

3.住房保障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5.44%,主要原因财政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

4.其他支出146.08万元:主要用于火化机维修升级改造服务采购及遗体冷藏柜采购。去年同期没有专项经费安排,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专项经费的安排。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7.年末结转和结余-2697.7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6.69 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贷款本金逐步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9.8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36.97万元,增加36.71%。其中:基本支出569.11万元,项目支出1430.74万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99.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殡葬支出188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单位日常费用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专用燃油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新馆搬迁项目-偿还本金等。

(四)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9.1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1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6.0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6.92万元,下降34.49%。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6.08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4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2新馆搬迁项目-财政贴息项目科目调整以及专项经费的安排。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玉林市殡仪馆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局、办、中心)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无。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 0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原因是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3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89.27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4.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下同)。组织对2023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6.0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一)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等4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6.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单位收支平衡情况,按照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合理安排生产成本、统筹落实确保单位正常运营的公共经费、科学合理安排发展项目经费的原则,做出本单位的年度预算。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自评主要原因:一是新馆搬迁项目-偿还本金;二是新馆搬迁项目-财政贴息。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新馆搬迁项目-偿还本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5万元,执行数为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合同计划偿还本金;二是按进度完成2023年度新馆搬迁项目还贷款本金项目支出。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组织工作。每年10月份,单位内设各部门根据预算口径,以本年度实际收支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对生产成本、物资采购、设施设备维护、资产采购等与部门开展殡葬服务密切相关的经费进行预算(人员经费、单位公共经费及项目经费由财务统一预算),并按财务要求做好预算申报表和预算说明,

   预决算编制。编制完整性、项目支出编制合规性、预算编制细化程度、预算控制率、预决算编制说明、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按财政要求每一项分细化。

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执行按照玉民发[2023]3号文件、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8%、部门预决算差异率2%。

预决算管理情况。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单位收支平衡情况,按照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合理安排生产成本、统筹落实确保单位正常运营的公共经费、科学合理安排发展项目经费的原则,做出本单位的年度预算。每年预决算信息公开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

单位财务管理情况。每年6月12月,由财务部牵头,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年中、年终收支预算分析会,剖析预算执行情况,为班子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对未及时使用或使用不正确的要督促改正,对无法实施的项目经费及时调整,会计档案统一管理。

资产管理情况。《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

预算单位职责履行,按时完成。

预算单位履职效益。全面提高殡葬业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广西殡葬业均衡发展目标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