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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17 16:17     来源: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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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制定本级社会救助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2、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救助和上级委托办理的相关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平台。

3、负责各县(市、区)及乡、镇核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于2012年9月经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是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2014年12月定为从事公益服务一类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民政局主管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共有编制7个,2021年实有人数3人。

第二部分: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总收入46.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2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8.7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2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压缩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46.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2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7万元,下降6.7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各项的人员经费和事业支出经费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以及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房信息平台维护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7.5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压缩经费。

2. 卫生健康支出3.0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3.07%,主要原因:主要是2020年补扣了以前年度社保费。

3. 住房保障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基数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7万元,下降6.79%。其中:基本支出44.93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33万元,支出决算为4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5.6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2.09万元,支出决算为3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预决算差异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压缩经费。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1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3.41%,差异2.3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购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等设备购置和维护费(含核对中心网络租用VPN专线。连接自治区、8 个县、市、区和15个市直部门)。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及压缩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5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3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06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医保缴费。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7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公务员医疗补助1.06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医疗支出0.03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19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1、住房公积金支出3.19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9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1.5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绩效工资增量未纳入预算和人员减少的原因。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2.38%。预决算差异0.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缩经费,二是人员减少。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玉林市核对中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玉林市核对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疫情影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2021年度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

2021年以来,在自治区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中心以提高核对水平为主抓手,通过整合核对平台资源、规范核对程序、加强动态监测等措施,不断规范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助力提升“阳光救助”水平和效率,促进我市社会救助科学化、标准化、法制化发展步伐。

(一)强化资源整合,提高服务能力。核对信息平台建设是核对中心工作的基础和关键。自治区民政厅明确,凡是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原则上必须经过核对信息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做到“凡进必核”。同时要求各地加快深入推进信息互通共享,从根本上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并互相明确了各自互通信息必须提供的信息内容。为落实好有关政策精神,夯实我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基础,我中心以低收入居民家庭核对信息平台建设为主抓手,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核对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在硬件上,我们与广西移动公司和玉林市移动公司签订合作服务协议,加强机房维护与管理;及时协调机房供冷、供电设备厂家多次对机房供冷、供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机房设备运转正常。在软件上,我们联合社救科组织市、县、镇三级核对工作人员加强核对业务培训,共培训人员150多人次,核对中心参加自治区及本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0多次。今年核对平台与民政部对接开通跨省核对端口,实现与全国的数据共享。目前,我们核对信息系统实现了与公安、农机、社保、工会、金融、公积金、税务、房产等部门的信息共享。2021年,我中心通过核对信息平台共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242968户,761031人进行财产核查,其中新申请救助为23984户,85053人,共核查出有差异32378户,40178人,核对对象涵盖了城乡低保、低收入、临时救助、特困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困难职工和住房保障等方面。为了解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的经济财产状况,年内共发起跨省核对请求3003条,目前已返回数据2075条,返回数据包含社保、住房、车辆、公积金、银行存款等信息。有效解决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审批中“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难”的老大难问题,把好了城乡低保第一关,减少了城乡低保“错保”、“骗保”情况发生,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规范核对程序,确保服务质量。严格核对程序,明确核对职责,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作为是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彻底改变了以往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的“算收入、估资产、看现象”的综合评定方法,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精准度。为了确保核对工作依法依规核查报告精准有效,我中心严格按照《广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及自治区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对核对委托、核对内容、核对流程、核对结果使用等严格执行。在核对对象上,我们兼顾了新申请社会救助和正在享受救助对象,对新申请对象严格执行“逢进必核政策”,重点开展对在享对象的动态监测管理,针对家庭收入变化情况,为了避免错保漏保,我们在对历史数据进行重新核验的同时加强实时监控,以便最快速度发现问题,对救助对象施行动态管理,对在享对象每半年复核一次完成率达到100%,从发起核对至返回核对报告,本市平均用时为8.18天,用时低于全区平均用时(10.3天)。

(三)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数据安全。低收入居民家庭核对信息平台数据库涉及部门信息和个人信息较多,在信息核对过程中,保护政府部门信息和申请家庭的隐私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在信息安全方面,我们与信息有关部门签订了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协议,确保数据安全信息专事专用。在工作过程中,我中心严格采取分层交错核对管理办法,核对工作人员一人一账号,即输入者不核对,核对者不输入,使输入人员与核对人员分离,在各部门把核对信息反馈回来后,由专门的人员负责输入。输入完成后,核对人员再根据输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对于自治区核对中心反馈回来的核对报告,我们严格执行不复印、不传播,除工作必须外不查看任何人材料,确保各部门信息安全,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四)统筹中心工作,配合党史学习教育。2021年2月,全市启动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后,市民政局接到市委通知,要抽调1人到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1年,局党组统筹考虑后决定从我中心抽调,在工作人员极度短缺的状态下,我中心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统筹安排中心工作,抽出工作人员按时到玉林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到,配合开展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2021年以来,我市核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门配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还存在核对工作只是民政部门的事情思想,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及配合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对县市区的监督指导也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核对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量大,信息平台数据库涉及部门较多,但是目前能联网的部门信息还不够全面,导致很多核对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心要素无法核查,影响了核对的准确性。三是核对工作能力相对不足。虽然市、县两级都成立了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但是目前市本级核对工作只有2个人,很多县(市)的人员都被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真正负责核对工作的人员力量仍然薄弱。

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我单位2021年度自评得分为92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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