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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09 15:10     来源: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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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殡葬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殡葬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殡葬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殡葬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主要职责为:殡葬政策研究;殡葬政策宣传;殡葬岗位培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共有编制8个,实有在职人数5人。单位内设有办公室、财务室。此公开决算数据为本单位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05.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3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1.2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3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67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财政资金困难,缩减开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用于支持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05.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5.3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1.2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缴费、殡葬宣传工作以及无人认领尸体火化。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41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人认领尸体火化数量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4.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缴费。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20.98%,主要原因是职工薪级工资提高,提取社保缴纳基数的标准增加,从而导致医保缴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24.47%,主要原因是职工薪级工资提高,提取社保缴纳基数的标准增加,从而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4.其他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改革宣传工作。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用于支持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67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财政资金困难,缩减开支。其中:基本支出67.10万元,项目支出33.25万元。

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7%。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0.61万元,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万元,支出决算为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万元,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四)殡葬支出年初预算为96.53万元,支出决算为8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2021年无人认领尸体火化数量减少以及疫情原因削减开支。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日常运作维持、殡葬宣传支出和无人认领尸体火化费用。

(五)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2.91万元,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0.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4.73万元,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1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绩效工资增量未纳入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5%。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疫情原因,公用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年初预算未安排2021年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2%,比上年增减0.05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2%, 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职能绩效目标:宣传殡葬相关法规,提高群众的生态殡葬意识,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殡葬行为;根据殡葬相关规定,对无人认领尸体进行公告及火化处理,解决好无人认领尸体的丧葬问题;加强殡葬行业人才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

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我单位2021年度自评得分为94分,并及时报送相关自评材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