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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殡仪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10-18 15:38     来源:玉林市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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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殡仪馆是一个自收自支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在全市范围内提供殡仪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的设置。共设置六个部门:办公室、财务部、服务部、业务部、生态安葬部、总务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殡仪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7358.6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45.15万元,经营收入3705.92万元,其他收入2007.59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22.98万元,增长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9.4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3.58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服务对象范围扩大,非税收入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6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4.34 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安排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5.经营收入3705.92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59.9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服务对象范围扩大,经营收入有所增加。

6.其他收入2007.5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此收入为新馆搬迁项目的贷款收入和利息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6.17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新馆搬迁项目银行贷款本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无。

8.上年结转和结余-1603.8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843.19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贷款本金减少。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 8485.33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45.15万元,经营支出6840.18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293.06万元,增长6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8021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单位日常费用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添加补充业务专用设备,对火化设备大型修,支付工程款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391.31 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84.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2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类)33.22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64 万元,增长20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基数变化。

4.城乡社区支出(类)280.65万元:主要用于新馆搬迁项目-财政融资贴息。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65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用于新馆搬迁项目-财政融资贴息。

5.住房保障支出(类)50.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1.66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财政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

6.其他支出 (类)1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购买标准化建设项目服务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95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安排减少。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8.年末结转和结余-2730.4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26.66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用贷款资金支付工程款。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49.49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3.58万元,增长4%。其中:基本支出705.24万元,项目支出64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5.6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0.76万元,下降2%。主要减少原因: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安排减少。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   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殡葬支出(项)122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单位日常费用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专用燃油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新馆搬迁项目-偿还本金等。

(四)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项)5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9.4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

(三)资本性支出65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95.6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4.34万元,下降2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5.66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安排减少。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

(一)城市建设支出28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

主要原因是用于新馆搬迁项目-财政融资贴息。

(二)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反映购买标准化建设项目服务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去年同期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0年,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万元,平均每辆1.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完成年初一般公共预算的74%,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去年同期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约105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无。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降低)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0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遗体接运;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中央空调、视频监控;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主要是骨灰寄存架、火化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00元。收支均达到98%以上。

2.预决算编制组织方面

(1)组织工作,收支预算。每年10月份,单位内设各部门根据预算口径,以本年度实际收支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对生产成本、物资采购、设施设备维护、资产采购等与部门开展殡葬服务密切相关的经费进行预算(人员经费、单位公共经费及项目经费由财务统一预算),并按财务要求做好预算申报表和预算说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并经部门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审定上报财务部平衡汇总。

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单位收支平衡情况,按照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合理安排生产成本、统筹落实确保单位正常运营的公共经费、科学合理安排发展项目经费的原则,做出本单位的年度预算。财务部主要负责人要对预算报表进行严格审核并签字确认,报分管领导审定,经班子会议通过后上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复后,财务部门根据批复修正各部门的预算并反馈到各部门。

(2)收支决算。每年1月份对上年的收支进行决算,由财务部门牵头,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单位上年度的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并列出清单,就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奖惩意见,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向班子进行报告,经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相关部门通过后执行。

3.预算执行及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执行按照玉民发[2020]8号文件、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8%、部门预决算差异率2%。

(2)预决算管理情况。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单位收支平衡情况,按照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合理安排生产成本、统筹落实确保单位正常运营的公共经费、科学合理安排发展项目经费的原则,做出本单位的年度预算。

(3)单位财务管理情况。每年6月、12月,由财务部牵头,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年中、终收支预算分析会,剖析预算执行情况,为班子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对未及时使用或使用不正确的要督促改正,对无法实施的项目经费及时调整。

4.资产管理情况。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

5.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按市财政局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自评材料。

6.预算单位履职及效益情况。

(1)预算单位职责履行。按时完成。

(2)预算单位履职效益。全面提高殡葬业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广西殡葬业均衡发展目标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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