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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10-18 15:30     来源: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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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制订本级社会救助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2、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救助和上级委托办理的相关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平台。

3、负责各县(市、区)及乡、镇核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共有编制7个,实有在职人数3人。我中心内设2个部门,包括综合室、信息核对室。综合室主要承担日常公文运转与处理;负责财务、人事、劳动保障、党群、档案、后勤以及保密、印章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县(市、区)及乡、镇核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信息核对室负责社会救助对象和上级委托办理的相关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对核对信息系统维护、信息数据库更新;负责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统计、数据分析、监测和预警工作。

第二部分: 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55.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66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27万元,下降16.8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6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27万元,下降16.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4.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930万元,下降40.19%。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55.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6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9.84万元,下降16.5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各项的人员经费和事业支出经费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以及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房信息平台维护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69万元,下降16.73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 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7.65%,主要原因是职工薪级工资提高,提取社保缴纳基数的标准增加,从而导致医保缴费增加。

3. 住房保障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40万元,下降33.1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49.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9.84万元,下降16.55%。其中:基本支出46.33万元,项目支出3.27万元。

我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88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4.2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1.72万元,支出决算为4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预决算差异8.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万元,项目支出3.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6.91%,差异5.4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购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等设备购置和维护费(含核对中心网络租用VPN专线。连接自治区、8 个县、市、区和15个市直部门)。差异原因:人员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5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3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医保缴费。

1、事业单医疗支出2.12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公务员医疗补助1.21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医疗支出0.18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4%。差异0.81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1、住房公积金支出2.83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74%。差异0.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差异原因:人员减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1.2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绩效工资增量未纳入预算和人员减少的原因。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2.75%。预决算差异3.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影响,二是人员减少。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本部门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玉林市殡葬事务中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玉林市核对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疫情影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2020年度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单位2020年度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

2020年以来,在自治区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中心立足玉林实际,以提高核对水平为主抓手,通过整合核对平台资源、规范核对程序等措施,不断规范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助力提升“阳光救助”水平和效率,促进我市社会救助科学化、标准化、法制化发展步伐。

(一)强化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核对信息平台建设是核对中心工作的基础和关键。自治区民政厅明确,凡是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原则上必须经过核对信息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做到“凡进必核”。同时要求各地加快深入推进信息互通共享,从根本上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并互相明确了各自互通信息必须提供的信息内容。为落实好有关政策精神,夯实我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基础,我中心以低收入居民家庭核对信息平台建设为主抓手,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核对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在硬件上,我们与广西移动公司和玉林市移动公司签订合作服务协议,加强机房维护与管理;及时协调机房供冷、供电设备厂家多次对机房供冷、供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机房设备运转正常。在软件上,我们联合社救科组织市、县、镇三级核对工作人员加强核对业务培训。目前,我们核对信息系统实现了与公安、农机、社保、工会、金融、公积金、税务、房产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全年通过核对信息平台共对186494户614677人进行家庭财产核对,其中新申请社会救助户数54398户614677人;共检出有差异22220户25240人,有效解决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审批中“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难”的老大难问题,把好了城乡低保第一关,减少了城乡低保“错保”、“骗保”情况发生,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规范核对程序,保证服务质量。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民政工作,是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彻底改变了以往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的“算收入、估资产、看现象”的综合评定方法,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精准度。为了确保核对工作依法依规核查报告精准有效,我中心根据《广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及自治区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核对程序,明确部门核对职责,对核对委托、核对内容、核对流程、核对结果使用等内容,严格按照《广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进行核对和使用,使核对工作依法依规、精准高质。在核对对象上,我们兼顾了新申请社会救助和正在享受救助对象,对新申请对象严格执行“逢进必核政策”,对正在享受的救助对象,针对家庭收入变化情况,为了避免错保漏保,我们在对历史数据进行重新核验的同时加强实时监控,以便最快速度发现问题,对救助对象施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在核对委托上,我们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核对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缺一不可。

(三)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数据安全。低收入居民家庭核对信息平台数据库涉及部门信息和个人信息较多,在信息核对过程中,保护政府部门信息和申请家庭的隐私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在信息安全方面,我们与信息有关部门签订了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协议,确保数据安全信息专事专用。在工作过程中,我中心严格采取分层交错核对管理办法,核对工作人员一人一账号,即输入者不核对,核对者不输入,使输入人员与核对人员分离,在各部门把核对信息反馈回来后,由专门的人员负责输入。输入完成后,核对人员再根据输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对于自治区核对中心反馈回来的核对报告,我们严格执行不复印、不传播,除工作必须外不查看任何人材料,确保各部门信息安全,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四)统筹中心工作,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是脱贫攻坚考核之年,我中心全力配合做好扶贫兜底,协助社会救助工作,为了确保县市区数据提交市本级后不在市本级停留过夜,我们加班加点,及时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确保全市低保覆盖率按时达标。 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在单位人员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坚持服从大局原则,抽出工作人员参加玉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挂牌作战、“大普查、强基层、促提升”活动、脱贫知识应知应会考试抽查、国家和自治区巡查反馈整改督查等脱贫攻坚工作。

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我单位2020年度自评得分为92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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