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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玉林市慈善总会第四届第十次理事会、第四届第三次会员大会顺利召开,玉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慈善总会会长何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慈善总会全体会员参加了会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戴海平主持会议。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玉林市慈善总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传达了广西慈善联合总会相关会议精神,听取了2024年度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设立了监事会。
何盛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要聚焦今年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广西“慈善一日捐”活动,将玉林市的慈善工作做实做好。
一是要完善总会内部治理结构,着力打造专业化的慈善工作队伍;强化总会枢纽作用,争做行业标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慈善组织网络,县级慈善会需积极作为,切实开展业务,通过推广“慈善驿站”等模式,夯实基层基础。
二是要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 深度联动合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慈善,发挥示范作用,将“博白县教育事业发展基金”的成功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
三是要响应市委“文化塑城”号召,着力打造好“十字街慈善街区”,讲好玉林慈善故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发动在外务工人员关心、支持并投身家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慈善事业发展,推动全民慈善,扩大慈善资金规模与群众基础。
四是要坚守公信力生命线,打造阳光慈善,确保每一笔善款来源清晰、去向明确、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审计及财政部门的严格监督; 深入推进慈善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假借慈善之名牟利等违法行为,维护慈善事业声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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