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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5号)
玉林市富硒农产品协会: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玉民罚先告〔2025〕10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地址:玉林市凯旋路35号玉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现查明,你单位连续2022、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你单位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有异议,可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玉林市民政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同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同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玉林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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