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有力推进。二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党政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近年来,我局没有发生过民政执法领域违规违纪现象。
(二)学习宣传及时到位。一是把党的二十大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宪法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和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今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期。培训内容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等等,参训人数覆盖民政全部行政执法人员。二是按照《玉林市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贯彻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展开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把法治宣传与民政业务相结合,利用清明祭扫、低保核查、孤残救治等民政业务工作期间,主动送法、送政策进村入户;利用“6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节日,举办宪法、民法典进村(社区)等民政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四是依托民政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民政业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提高依法行政的公开度。
(三)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一是严格执行《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双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由法制审核人员和单位顾问律师一起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后方能作出决定。进一步夯实了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基础。三是实行线上线下双重监督制度,通过信用中国“双公示”平台、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结合“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形式,对各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提交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务服务便捷高效。2024年,我局权责清单事项经调整后共60项。今年新增高效办成一件事2项,分别是非公共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民政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100%,使群众少跑腿、少排队、少等待。二是开展 “跨省通办”“全区通办”高效便民服务。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办理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业务。实现国内结婚和离婚登记“全国通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民政服务。三是优化民政助企服务。认真执行养老机构补助、养老服务人员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养老机构税费优惠和用水、用电、用气等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政策,减轻养老机构负担,助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乡村地名采集上图,地名服务与快递物流下乡、农村电商建设、在线旅游、智慧农村等乡村振兴项目深度融合,为企业经营、电商平台、地图导航提供更快捷、便民的服务。优化慈善发展环境,市内2家慈善组织获得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民政专业执法人员较少,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够规范化的问题。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长期以来,民政部门主要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许可等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较少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在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和殡葬改革等领域,查处的案件较少,没有产生有效的警示效应。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民政执法工作公示制,全面推行民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民政执法考核考评制度,落实政策过错责任追究责任制等一系列内部监督制度。二是推行便民执法标准化。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规范执法,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编制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形成便民服务“一套标准”,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切实减轻群众证明负担。推进落实“不罚、轻罚”清单机制,通过“有温度的执法”,为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避免执法简单化、“一刀切”。三是充分把握新形势下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工作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畅通各种学习途径和交流渠道,强化执法人员自觉学习意识,努力实现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的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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