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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01-16 09:30     来源:玉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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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有力推进。二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党政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近年来,我局没有发生过民政执法领域违规违纪现象。

(二)学习宣传及时到位。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和主题党日学习内容;每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学法用法”任务目标,组织全市民政系统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培训,历年通过率均为100%。二是制定并公布《玉林市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对象、方式和时间,贯彻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展开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把法治宣传与民政业务相结合,利用清明祭扫、低保核查、孤残救治等民政业务工作期间,主动送法、送政策进村入户;利用“6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日”“国际社工日”等节日,举办宪法、民法典进村(社区)等民政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四是依托民政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民政业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提高依法行政的公开度、透亮度,并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扬民政重要业务工作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知晓度。

(三)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一是制定了《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开展了行政执法文本统一规范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行政执法要求,严格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要求各县(市、区)、各直属单位和各科室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三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双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由法制审核人员和单位顾问律师一起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后方能作出决定。今年,出台了《玉林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夯实了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基础。四是实行线上线下双重监督制度,通过信用中国“双公示”平台、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结合“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形式,对全年各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提交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改革创新成效明显。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务服务便捷高效。按照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调整后我局共计35项政务服务项目(行政许可20项,行政确认7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全部进驻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及时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公开调整、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并每年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对外公布。2022年,我局权责清单事项经调整后共59项。近年来,玉林民政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100%,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提速率79.2%,行政许可即办率74%,使群众少跑腿、少排队、少等待。二是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印发《2022年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养老服务指标实施方案》,将今年我局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中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护理型床位占比纳入2022年玉林市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目前,我局负责的养老护理型床位占比和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两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指标已完成。三是开展 “跨省通办”“全区通办”高效便民服务。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办理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业务。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结婚和离婚登记“全区通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民政服务。四是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印发《玉林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清单》《玉林市村(居)务公开指导目录》《玉林市推行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实施方案》,推动村(居)务公开从办理结果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以制度规范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五是持续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服务。对44家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约谈2个社会组织,行政处罚8个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8个。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等一系列行动,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2个,劝散1个;排查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528家;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至0家;减轻企业协会收费负担520多万元,惠及企业1500多家。

(六)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均做到了持证上岗。二是在全区率先开展设区市民政系统案卷评查工作,对玉林市民政系统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评查比对,做到一案一卷、资料统一、归档规范,累计评查案卷28份,其中优秀案卷17份。及时出台案卷评查报告,形成问题清单,作为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整改,形成“评出问题、比出经验、提升质量”的效果。三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和市民政局所有直属单位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2022年,法律顾问在我局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讲课1次,法律知识宣传讲座2次,提供法律咨询12次,审核合同17份,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有效防范决策风险。2022年我局无投诉举报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市民政法治领域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基层法制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目前,我市民政部门法制工作基本由办公室承担,法制工作人员配备力量分散,县级民政部门的法制工作人员基本上为兼职。乡镇民政机构由于人员少、任务重而无暇顾及,在涉及某些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工作时,容易出现缺调查、缺依据、少程序等问题,影响了具体工作的有效合法。

(二)行政执法综合协作有待加强。民政部门的很多工作由于牵涉面广,如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执法、地名执法等等都牵涉到其他政府部门,在职责定位上与其他部门相互交叉,界限不明确,各部门缺乏沟通协作机制,且民政部门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手段,使得执法工作需要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完成,导致在实践中民政执法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要切实强化执法能力。一要加强执法保障。通过合理配备手段,进一步充实民政执法力量;为民政执法机构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提供充足的执法经费。二要理顺执法体制。探索成立综合性民政执法机构,组建专门的民政执法队伍。一方面,整合民政执法力量,解决民政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另一方面将执法监管工作与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相分离,提高执法工作的专业性、统一性和规范性。三要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民政执法工作公示制,全面推行民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民政执法考核考评制度,落实政策过错责任追究责任制等一系列内部监督制度。四要推进良性互动,协作助力依法行政。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信访等有关部门的经常性工作联系,通过召开执法疑难问题研讨会、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通报涉诉信访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对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行政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行政执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建议。

(二)要切实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地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对内容比较原则的法律法规,及时启动相关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细化流程,制定地方性标准,增强操作性,形成上下统一、前后衔接、各项业务之间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政策体系,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社会组织登记、低保特困对象认定、低收入家庭认定、村(居)选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一个步骤不能少,一个程序不能减,确保程序到位。三要优化执法环境。引导广大群众和民政对象自觉遵守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理解和支持民政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设,配合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经济秩序、弥补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足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阻碍依法行政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民政执法的外部环境。



                 玉林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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